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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瑞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发表于:  [2018-01-08]

合肥瑞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及联系人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江淮汽配园神龙路;张国平

项目名称及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合肥瑞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

简介:合肥瑞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9日。在一期一车间投资建设了年产10000辆专用车成辅件生产项目。20071231日设备安装调试,2008216日正式生产。主要产品为冷藏车厢、保温车厢、自卸车厢、车构架及车用底板。2011年厂区内投资建设二期工程,2012年新建二车间,形成年产5000辆工程车上装及1500套副车架的生产能力。截止至20178月份,公司形成年产叉车配件(6000)、冷藏保温车(400)、厢式货车(600)的规模。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及人员、企业陪同人

现场调查人:胡润友,王曙光

采样检测时间:2017.7.3-2017.7.5

采样人员:蔡艳琴、张征征、王曙光、丁中华

企业陪同人:张国平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二氧化氮、一氧化碳、MDI、苯、甲苯、二甲苯、电焊弧光职业病危害因素合格率为100%,噪声合格率为71.4%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

合肥瑞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

1、配置专人负责药箱监督维护,做好维护记录。尽快完善喷淋洗眼器标识。

2、为焊接、打磨岗位人员配3M8512型防尘口罩。

3、职业危害管理人员尽快取得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

4、在焊接作业点安装可移动式排风罩:排风罩口与有害物质的发生源之间应尽量靠近并加设围挡,罩口形状和大小应与发生源的逸散区域和范围相适应,罩口应迎着有害物质气流方向,进风口与排风口位置必须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排出的污染物又被吸入室内。有害物质被吸入排毒罩口的过程不应通过操作者的呼吸带,其控制风速在0.253m/s之间,常用风速为0.51.5m/s;管道风速采用812m/s

5、加强职业卫生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应自身去参职业健康培训,取

 

评价结论

与建议

得职业健康培训合格证;应加强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对每个劳动者在上岗前都要进行系统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并定期组织职工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增强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将制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监督管理中去;应急救援预案中内容应增加预防苯、甲苯、二甲苯中毒专项预案内容,每年7月份前完成防高温中暑应急演练工作,并形成演练记录,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完善。

6、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7〕第81)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要求,积极开展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委托安监行政部门批准的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病因素的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将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中,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0207月应再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7、要进一步提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爱护防护设施的意识,切实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维修员工的岗位责任制,经常维护、检修,定时检查通风的运行状况,定期测试其功效,有效地对生产现场实施管理工作确保能够充分发挥通风放毒等技术措施的功能,降低有害物质对操作人员的侵害。

8、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作业工人在作业过程中正确的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且保证防护用品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个人防护用品切实的起到降低职业危害的作用。

9、应加强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教育,普及卫生防护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卫生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

13.3 预防性告知

10、以后改扩建、技术革新等情况时,应严格落实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于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项目设计阶段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项目完工后、竣工验收前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11、后期改扩建时,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要求进行布置、设计。

12、于后续应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安排职工进行上岗前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将实施记录归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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