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结论: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项目。
建议:①建设单位应确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体检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对所有接触粉尘、噪声、视屏作业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异常的应及时进行复查,确定为职业禁忌证的,不得安排其从事相应岗位。
拟建项目建成后,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要求的体检项目、周期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操作人员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并随时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在岗期间体检确定为职业禁忌证或职业病患者的应调离相应作业岗位。
②本建设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③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④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⑤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
⑥拟建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建立定期对防尘措施、防噪声措施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维修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从而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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