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版)》分类第二十八条第四节,该项目为其他制造业中其他未列明制造业,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在充分吸收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改进措施和建议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能够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内,职业病防护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①企业应积极整改焊接岗位增设的局部通风装置,加固排风罩连接的风管,确保焊接作业时,该防护设施能够正常运行,降低焊接岗位有害物质浓度;②企业应为焊接岗位按标准要求设置隔离屏障,与其他岗位隔离,减少有害物质的扩散以及对其他岗位员工的健康损害;③企业应积极整改,继续为其余搅拌机上增设密闭罩,防止有害物质从生产过程中散发、外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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