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项目可归为“二、制造业”中的“(一)农副食品加工业”中的“植物油加工”,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但由于米糠油深加工过程中的副产品:阿魏酸及谷维素均属于医药保健品及化妆品原料;依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应归类于(十三)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的“8、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或(十四)医药制造业中的“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且米糠油深加工的生产过程更接近化工工艺,故确定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本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本报告第6章“补充措施”提出的要求,加强与设计单位沟通,保证本拟建项目相关控制职业病危害设施的设计和落实。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本报告第6章“补充措施”提出的要求,尽快建立、健全相关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等资料,完善公告栏和警示标识的设置、配置应急救援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设施,加强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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