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炼油二部轻烃回收增设液化气脱硫脱硫醇设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及联系人 |
炼油新区双脱(Ⅲ)装置东北角;方晔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简介 |
炼油二部轻烃回收增设液化气脱硫脱硫醇设施 2014年9月,炼油事业部组织专家赴安庆石化开展了技术服务。在《赴安庆分公司技术服务报告》中提出“目前常减压(Ⅱ)联合装置轻烃回收装置产出的约5万吨/年饱和液化气与催化(Ⅲ)装置液化气一起进入双脱(Ⅲ)装置精制,再进入气分(Ⅲ)装置分离出丙烯后作为民用液化气销售。该饱和液化气中正构烷烃含量超过70%,是良好的乙烯裂解原料。建议增设轻烃回收饱和液化气单独脱硫设施,将该产品精制后作为乙烯原料供武汉分公司,一方面实现资源优化利用,另一方面可减少民用液化气产量,抽紧民用液化气市场资源”。根据炼油事业部技术服务报告的建议,安庆分公司拟新建一套液化气脱硫脱硫醇设施,对轻烃回收饱和液化气进行单独脱硫,实现资源优化利用。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及人员、企业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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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拟建项目运行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化氢、氨、液化石油气、氢氧化钠、噪声、高温。 施工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紫外辐射、粉尘、高温。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根据拟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现有装置职业卫生调查等资料,拟建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拟建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拟建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建议:①本建设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②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③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④拟建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建立定期对防毒措施、防高温措施、防噪声措施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维修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从而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