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航煤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及联系人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原航煤加氢装置区域;方晔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简介 |
航煤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 安庆石化航煤加氢装置设计规模40 万吨/年,最大处理量45 万吨/年。根据分公司未来规划发展需要,拟将现有航煤加氢装置扩能至80 万吨/年。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及人员、企业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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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改造项目运行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硫化氢、氨、液化石油气、溶剂汽油、噪声、高温。 改造施工期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硫化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苯、甲苯、二甲苯、甲醛、紫外辐射、粉尘、高温。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根据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现有装置职业卫生调查等资料,改造项目基本执行了我国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有关规定。改造项目在今后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建设中,若能将已考虑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本报告中提出的补充措施建议予以落实,预计项目建成后,改造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能够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因此,改造项目在职业病危害防控方面是可行的。 建议:①本建设项目应在设计、施工、生产时,认真落实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对所提出的卫生工程设计及防护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在投入生产时加强维护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②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设计,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③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或者试运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④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8号)的相关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并接受监督管理。 ⑤改造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建立定期对防毒措施、防高温措施、防噪声措施等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定期进行检测、评估和维修的管理制度,并确保实施,从而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有效运行。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