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奇创药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地理位置 及联系人 |
安徽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邢继刚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简介 |
为更好地适应医药原料药及中间体产品技术进步与产品升级的国内外市场环境需求,增强企业的产品开发水平和制造能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经济社会效益,经过充分调研,南京奇可药业有限公司拟在安徽安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安庆奇创药业有限公司,投资10608 万元建设年产155 吨医药原料及中间体建设项目。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及人员、企业陪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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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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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符合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如果设计、建设和施工过程中能认真落实可研报告以及预评价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和建议,项目投产后切实加强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和个体防护的有效管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拟建项目正常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可以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因此,从职业病防治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建议:(1)拟建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根据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要求,高度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控制,确保项目拟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报告中补充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得到落实,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使拟建项目投产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时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工人健康的损害。 (2)拟建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自行编制或者委托有关机构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同时应在项目完工后的30-180天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