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及联系人 |
安庆市大观民营经济开发区集贤工业园;程星海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简介:用人单位于2014年委托安徽华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评价结论为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按照皖安监健函【2017】60文(关于贯彻实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导则》的通知)的规定:经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认为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单位,已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建议的现状评价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按照上述要求,安徽菱湖漆股份有限公司现阶段委托安徽华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及人员、企业陪同人 |
现场调查人:胡润友,吴恩德 采样检测时间:2017.7.20-2017.7.22 采样人员:蔡艳琴,黄荣,丁中华、胡润友 企业陪同人:程星海 |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二甲苯、乙酸丁酯、氧化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丁醇、溶剂汽油、苯酐、硫化氢、噪声检测合格率为100%,粉尘检测合格率75%,高温检测合格率50%。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1、应严格按照各岗位操作规程执行,配料过程中严禁使用敞口桶转运有机溶剂,各有机溶剂投料应使用管道投料,减少投料过程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逸散量。配料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3#滤毒罐)。 2、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的监督管理及培训工作,确保各岗位人员均能按要求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安排人员对车间现场进行整理清洁,应做到:地面、墙面及设备表面无明显积尘;车间物件应堆放合理有序,各原辅材料、设备等禁止敞开式操作。 4、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中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煤气发生炉处应增设一氧化碳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预报值应设为15mg/m3,警报值应设为30mg/m3。 5、用人单位罐区卸料泵处缺少冲淋洗眼器。根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具有化学灼伤危险的作业场所,应设计冲淋洗眼器等防护措施,冲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四周,在10s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同时应安装在和危险源同一水平面上,应避免上下楼梯或者斜坡、拐弯,最好能够直线到达,避免越层救护。 6、用人单位应完善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中相关要求,严格落实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各岗位人员在岗期间应检内容详见本报告书表7-2中内容。用人单位应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连续异常人员的职业健康日常管理工作,刘×萍、沈×宽连续两年体检结果均为相同项目(血压或血糖异常)异常,汪×群、金×、杨×菊血白细胞计数为持续下降或波动性变化,用人单位应重点关注上述人员体检异常指标变化情况,及时组织进行复查,构成职业禁忌证的,应及时调离禁忌岗位并妥善处置。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