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自查表
机构名称:安徽华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日期:2017年 12月22日
检查内容 |
判定标准 |
检查方式 |
检查记录 |
检查结果 (符合/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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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序号 |
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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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资质条件符合情况 |
1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固定资产满足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固定资产满足“安监总安健〔2012〕88号文(以下简称88号文)”规定的甲(乙)级资质要求 3.丙级机构符合“安监总厅安健〔2013〕112号(以下简称112号文)”要求 |
1.查法人证书、营业执照; 2.查固定资产评估证明; |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518万元整,证书在有效期内; 2.查固定资产评估证明,固定资产评估结果为415.227万元, 满足88号文规定的乙级资质要求 |
符合 |
2 |
有固定的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所需的工作场所。 |
乙级资质: 1.工作场所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2.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3.档案室使用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4.甲级机构符合88号文相关规定,丙级机构符合112号相关规定。 |
1.查固定工作场所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房产证,租赁协议等); 2.查工作场所布局示意图(标注面积); 3.查职业卫生检测实验室、档案室布局示意图(标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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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租赁协议与房产证扫描件, 工作场所面积为687.2平方米; 2. 查工作场所布局示意图, 实验室使用面积为349平方米,满足相关规定; 3. 查示意图, 档案室使用面积为76平方米满足相关规定;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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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员条件: 1.职业卫生评价人员 2.职业卫生检测人员 3.工程技术人员 4.公共卫生专业人员 |
1.第一类业务范围的,乙级应当具有不少于20名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技术人员。 2. 第二类业务范围的,乙级应当具有不少于8名经培训合格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专职技术人员。3. 3.职业卫生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名(其中通风相关专业人员不少于1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2名,且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名; 5.具有满足所申请业务范围专业要求的工程技术人员,且每项专业不少于1名。 6.甲级机构符合88号文相关规定,丙级机构符合112号相关规定。 |
1.查取得职业卫生技术培训合格(以下简“培训合格”)的评价人员数(其中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2.查取得培训合格的检测人员数(其中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3.查取得培训合格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 4.查评价与检测技术负责人员,质量负责人是否存在外聘,或者不能坚持在岗情况。 5.查取得培训合格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数量与技术职称。 6.查取得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员是否满足资质范围要求情况。 |
1.查职业卫生技术培训合格的人员证书,共24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20人,退休返聘人员4人)。 2. 取得培训合格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为4人; 3.不存在外聘情况 4.培训合格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数量为2人,为中级工程师; 5. 培训合格的职业卫生工程专业人员满足资质范围要求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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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省级计量认证证书 |
1.省级计量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2.取得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相关的检测项目数满足88号文件要求; 3. 甲级机构符合88号文相关规定,丙级机构符合112号相关规定。 |
1.查取得省级及以上计量认证证书编号和本期起止时间。 2.查取得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相关的粉尘、化学和物理因素等检测项目数。 |
1. 计量认证证书编号为171203101028; 起止时间为2017.12.1至2023.11.30; 2. 取得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相关的粉尘检测项目数为3项,物理因素7项,化学因素145项,符合相关规定;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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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职业卫生检测仪器设备种类和数量是否满足资质认可条件。 |
1.第一类业务范围的,乙级资质实验室检验及现场检测设备符合88号文附件3附录1目录要求; 2.第二类业务范围的,乙级放射卫生防护检测仪器设备符合88号文附件3附录3目录要求; 3. 甲级机构符合88号文相关规定,丙级机构符合112号相关规定。 |
1.查目前本机构仪器设备数量、规格、性能。 2.查属于计量检定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情况。 3.查计量仪器设备计量检定或校准状态标识执行情况。 4.查按照资质规定目前尚缺少的仪器、设备。 |
1.查仪器清单,仪器设备数量、规格、性能满足88号文要求; 2.仪器设备均有计量检定或校准证书,符合标准规范; 3. 仪器均有设备标识和计量标识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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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的行为。 |
不得超出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
对照资质证书查项目档案; |
无超范围服务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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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质条件管理与维护情况 |
6 |
是否存在违规委托检测的行为。 |
不得存在违规委托检测行为。 |
1.查委托检测单位资质条件、委托协议书。 2.对照计量认证限制或保存期限限制,查检测项目资料。 3.对照委托协议,查委托检测样品数量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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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委托检测情况 |
符合 |
7 |
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从事技术服务的行为。 |
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不得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冒用资质证书、使用伪造的资质证书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
1.查本机构目前存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数。 2.查本机构质量体系文件是否规定了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使用条件和相关规定。 3.查2017年内检测、评价报告的相关记录中是否出现未培训合格人员违规签名。 |
1.本机构目前存在未经培训合格人员12人; 2.机构质量体系文件有未经培训合格人员使用条件和相关规定; 3.查相关档案,无违规签名现象;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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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技术服务档案管理 |
技术服务档案包括: 1.技术服务委托文件(合同、协议或委托书),合同评审记录,评价、检测的方案、计划及审核记录; 2.相关原始记录(现场调查记录、采样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及原始谱图等),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技术服务所需的技术资料(设计文件、类比检测资料等);技术报告及审核记录; 3.其他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相关的记录、资料。 |
1.查机构档案管理员姓名、从事本项工作的时间。 2.查机构检测与评价报告档案管理制度能否良好执行。 3.查机构检测与评价报告资料能否按期收集、验收、归档,能否按规定建立目录并整理、编码、装订、入盒(袋)管理。 |
1.本机构档案管理员王诗君,从事本项工作2年; 2. 机构检测与评价报告档案管理制度能良好执行; 3.存档资料,符合相关规定;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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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制定并实施了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 |
制定并实施了人员培训、期间核查、内审和管理评审等年度计划。 |
1.查2017年度机构内部开展技术培训次数,完成签到的人次数。 2.查2017年度开展期间核查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及时间。 3.查2017年度开展内部审查时间,进行检查的要素数量及发现不符合要素数量。 4.查2017年度开展管理评审的时间及解决的主要技术与质量问题。 |
1.2017年度开展了10次技术培训; 2.对粉尘、大气采样器、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CO便携式红外检测仪等仪器设备均开展了期间核查 3.2017年内审,共检查44项要素,发现5个不符合项,均采取纠正措施。 4.5月份开展了管理评审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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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能力情况 |
10 |
检测与评价报告作业指导书编制与作用情况 |
1.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现状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应用于具体评价工作中; 2.编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并应用于具体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中; 3.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不断修订、更新和出台及修改、完善上述作业指导书。 |
1.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报告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及应用情况; 2.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应用情况。 3.查能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等不断修订、更新和出台及修改、完善上述作业指导书。 |
1.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报告作业指导书、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按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本公司未开展职业病防护设施专篇业务。 2.有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编制作业指导书,按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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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 |
11 |
建设项目或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是否准确。 |
对建设项目(用人单位)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劳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分布及其影响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准确的识别, 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包含: 1.列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 2.国家(或国外)已颁布职业接触限值的; 3.国家已颁布相关职业卫生检测标准方法的; 4.其他可能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
1.查项目报告 2.查项目档案资料 |
本次自查均未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不全、不准确等情况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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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是否客观、准确、具有针对性。 |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客观、准确;并具有针对性。 |
1.查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现状评价报告中是否能全面、详实描述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置地点和运行情况。 2.查包括粉尘在内的化学因素超过接触限值的作业岗位是否对通风排毒等防护设施进行风速、风压等防护效果的检测、分析。 3.查是否对控制室、休息室、观察室等场所的防噪声、防高温的效果进行检测、分析。 |
均全面、详实描述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设置地点和运行情况。 针对检测结果超过接触限值的作业岗位,用人单位设置为开放性罩口的进行了风速检测;但部分用人单位罩口为封闭式或管道未预留测量孔,存在部分报告未对防护设施进行风速、风压的检测、分析 存在部分对控制室、休息室、观察室等场所的防噪声、防高温的效果未进行检测、分析。已开展检测专项培训。 |
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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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评价结论与建议是否客观、科学、可行。 |
1.评价结论客观、科学; 2.提出的建议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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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评价结论是否能结合现场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评价结论是否被评审专家否或调整过。 2.查建议的尘毒防护设施是否具体、规范、可操作。 3.查建议配备的个人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是否提出具体种类、规格、型号和发放及周期,以及应当达到防护效果。 3.查提出职业健康监护建议是否具体到劳动者的岗位、人数、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职业健康检查种类,以及检查周期等内容。 |
个别报告存在建议针对性不强情况,存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未提出整改内容,明确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 已在11月份开展专项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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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职业卫生技术 技术服务规范情况 |
14 |
是否按规范要求开展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 |
工作日写实: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按照工种(岗位)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整个工作日内的各种活动及其时间消耗连续观察、如实记录,并进行整理和分析。 现场调查应满足: 1.现场调查内容和过程依据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实施;使用受控的记录表格实时记录,记录信息应全面、完整、填写规范,并经被服务单位陪同人员签字确认; 2.现场调查人员应包括相关行业工程技术人员;并在被服务单位显著标志物位置前拍照(摄影)留证并归档保存。 |
1.查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比较全面收集了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料,技术报告中有关内容能否在这些资料追溯,并保持一致。 2.查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是否为现场实时记录,并得到现场陪同人员签名认可。 3.查工作日写实是否为对现场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进行调查、询问和观察后获取,进行现场记录,并获得劳动者签名认可。 |
存在个别项目现场调查工作日写实未填写时间等情况,已在11月份开展专项培训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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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工作是否签订合同并且进行合同评审 |
在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时,应与被服务单位签定技术服务合同(或协议),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前,技术服务机构应组织开展合同评审。 合同评审主要内容包括: 1.被服务单位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标准要求; 2.本机构是否具有承担此项技术服务的能力,其资质条件、人员专业能力、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检测方法及标准物质、技术服务期限等是否满足检测、评价要求; 3.技术服务报价是否符合有关收费规定或标准。 |
1.查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协议(合同)。 2.查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协议(合同)合同评审记录,开展合同评审的部门和人员。 3.查2017年度签订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合同执行率 4.查机构在2017年中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中是否存在主动低价格竞争情况。 |
均签订有合同,开展了合同评审,不存在低价竞争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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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按规范要求选取采样点、采样对象、采样时段,并按规范要求的频次进行采样。 |
1.按照检测与采样规范,拟订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现场采样和检测计划应包括检测类别、检测范围、检测项目、采样方式、检测方法、检测时间、检测地点、采样对象、采样数量、仪器设备等内容。 2.按照拟定的采样和检测计划,进行采样和检测工作,并如实记录,采样记录应包含现场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劳动者佩戴防护用品情况等 3.检测与采样人员应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并根据不同时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不同分别布点进行检测和采样。 |
1.查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工作中是否均按照GBZ 159的规定选择检测采样点、检测采样对象。 2.查现场检测采样过程能否严格按照检测方案及布点图要求进行。 3.查现场检测、采样过程是否做到在采样现场进行实时记录。 4.查现场采样记录能否如实记录现场生产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劳动者佩戴防护用品情况,绘制现场检测与采样的简单布点图。 5.查能否根据不同时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不同分别布点进行检测和采样。 6.查检测与采样人员在现场工作时能否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
自查中均未发现此类问题。按照标准要求布点,采样,实时记录内容符合要求。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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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检测样品的运输、接收、流转、保存是否符合规范,是否为采集样品建立了唯一性标识。 |
机构要为检测样品建立唯一识别系统和状态标识,样品运输、接收和流转、保存应符合规定。 1.样品运输过程中应保证样品性质稳定,避免污染、损失和丢失; 2.样品接收、流转各环节均应受控;样品交接记录、样品标签及包装应完整。样品有异常或处于损坏状态,应如实记录,采取相关处理措施,必要时重新采样; 3.对于不稳定的样品,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妥善保存,样品应在有效保存期限内完成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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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现场采集的职业病危害样品是否建立唯一标识。 2.查样品收集、转运是否配有专用器具,防止样品损坏、污染和混乱。 3.查样品交接单内容是否包括样品编号、名称、状态、完好情况,以及交接地点、交接时间(时分)和交接人签名等信息。 4.查对在外地采样,当天需要完成检测分析要求的样品(如氮氧化物)是如何进行运输的。 |
样品均有唯一性标识,有专用的采样箱、吸收管存放箱等,样品交接单内容符合要求。 外地样品采用车辆运输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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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按规范要求进行了样品测定(包括标准物质使用、样品前处理) |
1.检测方法选用准确; 2.实验环境、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满足检测要求; 3.标准物质、标准溶液及化学试剂、试验用水等应满足检测方法要求,使用、配制、标识和记录应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 4.检测过程中的各种记录信息应全面、清晰、完整,按照要求书写、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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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查职业卫生实验室标准物质的来源,标准物质储备液的配制过程记录、储备液的标签是否符合规范。 2.查实验用水、用气是符合规范要求,玻璃器皿清洗和存放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查样品的前处理是否符合相应检测技术标准要求,处理过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 4.查实验室分析前后的样品能否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保存。 |
我公司标准物质均为有证标准物质,实验室用水、用气均符合规范要求,样品前处理依照规定开展,有记录,记录符合要求。检测过程符合标准要求,记录全面、清晰、完整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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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检测结果处理是否符合要求,并记录转换过程。 |
应按要求对检测数据进行处理,数据转换过程应有记录,不得随意剔除有关数据,人为干预检测结果。当出现可疑数据需舍弃时,应分析原因并说明理由。 |
1.查检测结果计量单位符合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和工作场所相应测定标准的要求情况。 2.查检测过程记录与检测结果换算过程是否规范记录,并有专人校对、审核,其样品编号一一对应情况。 3.查累计接触时间计算与现场调查工作时间一致情况。 4.查发现采集样品损坏或其他异常,或发现检测结果与现场情况明显异常,处理和记录情况。 |
检测结果计量单位符合要求,数据转换记录有专人校队,审核;累计接触时间与现场调查工作时间一致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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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 |
现场调查记录、采样记录、实验室分析记录及原始谱图、技术服务过程影像资料等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应规范、完整 |
1.查开展现场职业卫生调查、检测采样过程是否拍摄工作照片作为原始记录。 2.查技术服务全过程原始记录是否及时规范、完整整理收集归档。 |
均拍摄有照片;及时规范归档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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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是否存在人为干预或影响检测结果、评价结果的行为 |
1.不应存在 2.如实填写 |
1.查是否存在价格过低原因,减少现场调查时间、次数,或相应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或减少检测采样频次。 2.查是否存在工作任务过重,人员紧张等原因减少现场调查时间、次数,或相应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或减少检测采样频次。 3.查是否存在甲方要求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布点,或减少检测采样频次,或缺少某些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检测采样。 4.查现场检测采样工作结束后,发现存在某些岗位或职业病危害因素少检、漏检的,如何处理,有无原始记录与说明。 |
依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现场调查和检测 |
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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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是否存在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 |
1.不得存在应到而不到现场开展技术服务的行为; 2.不得存在人为故意缩小检测及评价范围的行为。 |
1.查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报告不能提供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记录或现场检测与采样记录的。 2.查是否存在外地区的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报告不能提供现场调查与采样人员差旅报销票据或记录的。 3.查是否存在被服务单位反映现场调查与采样人员未到现场的。 4.查是否存在评价范围与建设项目批复(备案)文件不一致,明显少于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 5.查在现状评价过程缩小某些生产过程,或辅助设施如化验室、检维修等职业病危害的评价。 |
均有现场调查记录、工作日写实等,依照标准规范开展工作 |
符合 |
五、业绩上报与信息网上公开情况 |
23 |
是否按时、如实上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 |
按时、如实上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 |
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业绩上报情况和项目档案资料 |
如实上报 |
符合 |
24 |
网上公开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故意在网上公开虚假信息 |
技术服务机构应建立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15日内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的信息和法律、法规规定可不予公开的除外)。网上公开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单位(用人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2.项目名称及简介; 3.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用人单位)陪同人; 4.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5.评价结论与建议; 6.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1.查机构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公开的网址。 2.查机构职业卫生评价报告信息网上公开制度。 3.查目前公开的信息内容中尚存在的主要缺项。 4.查2017年度完成报告数与公开信息报告数。 |
结合年度检查情况,已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中6条要求完善 |
符合 |
自查单位(盖章):安徽华元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检查人(签名):吴恩德、胡润友 日期: 2017 年 12月 22日
法人代表(签名):丁培华 日期: 2017 年 12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