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白马山水泥厂
地理位置
及联系人
芜湖市弋江区火龙岗镇;丁东
项目名称及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简介:白马山水泥厂隶属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工厂始建于1975年,1983年正式投产。1996年加盟海螺集团后,于1998年和2005年对旧厂进行改造,建成一条2000t/d和一条40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和配套的二个水泥粉磨站。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及人员、企业陪同人
现场调查:胡润友、陈几文
采样、检测时间:2017.4.18-2017.4.23
采样、检测人员:胡润友、黄荣、丁中华、蔡艳琴、张师贤
企业陪同人员:丁东、陶定玉、李伟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氨、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氯、肼、氢氧化钠、盐酸、一氧化碳检测合格率均为100%,粉尘检测合格率85.7%,噪声检测合格率88.0%,高温检测合格率44.4%
评价结论
与建议
评价结论: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1、针对各下料口、库底处的粉尘逸散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加强各下料口、库底的密闭措施,避免物料转运过程中造成的粉尘逸散;对砂岩破碎机、石灰石破碎机的密闭效果进行检查,加强各传动、连接部位的密闭措施,针对产生粉尘逸散的缺口进行密闭。堆料及破碎过程中,能采取湿式作业的应采取湿式作业进行保持洒水降尘。
2、根据本次现场调查结果,部分除尘管道敷设为水平敷设或接口为垂直型。根据《水泥生产防尘技术规程》(GB/T16911-2008)的要求,除尘气体管道敷设宜竖向、短直。弯管、三通管以及水平和倾斜风管的端部等易积尘的部位应采取措施防止粉尘在管道内的沉积。定期清理除尘风机管道积灰,防止因管道积灰导致引风阻力增加、风量下降。确保达到高捕集效率。
3、化水车间、水厂加药间处应增设冲淋洗眼器。冲淋洗眼器的服务半径应不大于15m,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四周,在10s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同时应安装在和危险源同一水平面上,应避免上下楼梯或者斜坡、拐弯,最好能够直线到达,避免越层救护。并保障水供应。洗眼器水压0.2~0.4MPa,水量0.2~0.3L/s。喷淋装置水量2.0~3.0L/s。其服务半径(距作业点)<15m,并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急救药品,一旦溅到眼内或皮肤,按操作规程可及时冲洗和救治,防止或减少对眼睛和皮肤的损伤。冲淋洗眼器的上水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规定。
4、根据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分析,用人单位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用人单位除应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升级改造等措施外,还应加强接触粉尘和噪声作业工人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并督促其在进行操作时,能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且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佩戴监督管理工作。根据本次噪声检测结果,水泥磨机房噪声强度最大值为104.2 dB(A),水泥磨巡检岗位应佩戴SNR32-40dB的防噪声耳塞。
5、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急救援物资应明确专人管理;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固定场所,并有明显性标识,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挪作他用。应急救援物资应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备战状态;物资若有损坏或影响安全使用的,应及时修理、更换或报废。应急救援物资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装备的用途、技术性能及有关使用说明资料,并遵守操作规程。
6、根据本次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氨水储罐区及泵房未设置机械排风及事故排风系统,用人单位后期应予以完善。事故排风系统可兼做机械通风系统使用,但事故状态下,应保证通风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h。
7、夏季高温季节,窑巡检、矿山露天作业岗位等高温作业岗位应合理调整巡检及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巡检,并发放清凉饮料喝防暑降温药品。巡检时应至少两人以上,当巡检人员发生中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高温中暑应急预案。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同意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