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华邦氨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及联系人 |
安庆市大观区蔡山路72号;何革命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简介:安庆市华邦氨水有限公司位于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蔡山路72号。生产装置均在安庆石化华成物流分公司储运部原储存作业区基础上建设,项目的供电、供排水、消防设施、装车平台、办公设施均利用原安庆石化华成物流分公司已有设施。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及人员、企业陪同人 |
现场调查:胡润友、陈几文 采样、检测时间:2017.3.1-2017.3.3 采样、检测人员:蔡艳琴、胡润友、陈几文、丁中华 企业陪同人员:方荣义 |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氨、噪声检测合格率均为100%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1、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规定,“室内”检测报警点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1m以内,检测报警点的位置应低于释放点;检测报警仪的预报值为GBZ2.1所规定的MAC或PC-STEL值的1/2,即氨为15mg/m3,预报值提示该场所可能发生有毒气体释放,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警报值应设为GBZ2.1所规定的MAC或PC-STEL值,即30mg/m3,警报提示该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立即寻查释放点,采取相应的防止释放、通风排风和人员防护等措施。设置的固定式报警仪及便携式报警仪应纳入计量检定管理中,按计量要求对检测报警仪定期检定,并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检测报警装置均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避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急救援物资应明确专人管理;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应急救援物资进行日常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应急救援物资应存放置在便于取用的固定场所,并有明显性标识,摆放整齐,不得随意摆放、挪作他用。应急救援物资应保持完好,随时处于备战状态;物资若有损坏或影响安全使用的,应及时修理、更换或报废。应急救援物资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熟悉装备的用途、技术性能及有关使用说明资料,并遵守操作规程。为防止管道、阀门、机泵等氨水泄露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需要,建议用人单位增配2套防化服。应急药箱应放置于生产区交接班室内。 3、根据本次现场调查,正常生产情况时均为密闭化生产,本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的要求。用人单位应加强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培训,现场应增设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卡,确保异常情况下,操作人员均能正确处理,避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生产区域应增设高毒作业区红色警示线。 4、完善事故池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内容,事故池处应设置“当心中毒”、“当心有毒气体”、“戴防护镜”、“戴防毒面具”、“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注意通风”、“穿防护服”及“氨”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