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 及联系人 |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老峰镇;李梅德 |
项目名称及 项目简介 |
项目名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简介:安徽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5月在安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原规划容量为4×300MW,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工程2×300MW机组,2002年11月28日正式开工,分别于2005年1月和5月建成发电。2007年经增容改造为2×320MW,二期项目于2013年3月1日开工建设,2013年12月20日主厂房结构到顶,目前总装机容量2640MW。运煤主要为轮船运输,火车运煤近两年未使用。目前用人单位各生产设备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正常。 |
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时间及人员、企业陪同人 |
现场调查人:胡润友,吴恩德 采样检测时间:2017.9.26-2017.9.31 采样人员:蔡艳琴,黄荣,丁中华、张斯虎、储祝顺、胡润友 企业陪同人:李梅德 |
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氨、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二氧化氯、肼、硫酸、氢氧化钠、盐酸、粉尘、高温、工频电场检测合格率为100%,噪声检测合格率78.6% |
评价结论 与建议 |
评价结论: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 建议:1、目前各酸、碱储罐处喷淋洗眼器设置地点不合适。应急救援设施应有清晰的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定期保养维护以确保其正常运行。洗眼器和冲淋设备应该安装在危险源头的四周,在10s内能够快步到达洗眼器和冲淋设备的区域范围,同时应安装在和危险源同一水平面上,应避免上下楼梯或者斜坡、拐弯,最好能够直线到达,避免越层救护。并保障水供应。洗眼器水压0.2~0.4MPa,水量0.2~0.3L/s。喷淋装置水量2.0~3.0L/s。其服务半径(距作业点)<15m,并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和急救药品,一旦溅到眼内或皮肤,按操作规程可及时冲洗和救治,防止或减少对眼睛和皮肤的损伤。 2、经现场调查,部分档案内容不完善,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记录等。 3、用人单位现场配置了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及固定式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规定,“室内”检测报警点设在与有毒气体释放点距离1m以内,检测报警点的位置应低于释放点;检测报警仪的预报值为GBZ2.1所规定的MAC或PC-STEL值的1/2,预报值提示该场所可能发生有毒气体释放,应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警报值应设为GBZ2.1所规定的MAC或PC-STEL值,警报提示该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气体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应立即寻查释放点,采取相应的防止释放、通风排风和人员防护等措施。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2009)中相关规定,建议对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报警值进行调整,硫化氢预报值应为5mg/m3,报警值应为10mg/m3;氨预报值应为15mg/m3,报警值应为30mg/m3;一氧化碳预报值应为15mg/m3,报警值应为30mg/m3。设置的固定式报警仪及便携式报警仪应纳入计量检定管理中,按计量要求对检测报警仪定期检定,并做好日常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检测报警装置均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避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同意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