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项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110号)已于近日下发,现就深化我省石英砂加工、木质家具制造、涉铅生产、金矿开采等四个领域的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抓好石英砂加工等四个领域关键环节的整治
要充分认识石英砂加工等四个领域职业病危害的严峻形势和深化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进一步做好职业病危害治理工作,尤其要抓好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的治理。要督促石英砂加工等四个领域的所有企业必须依法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规章制度和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必须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岗位、设备、设施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必须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各类非法违规行为
要在深化石英砂加工等四个领域治理整顿的同时,切实加大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力度,制定详细的执法检查计划,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专家参与、交叉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四类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督促企业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要充分利用当前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有利时机,依法取缔一批非法生产建设项目,停产整顿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整改一批影响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职业病危害隐患,集中关闭一批整改无望的企业。
三、认真做好四项治理总结和信息报送工作
在组织深化四项治理的同时,要加强信息统计分析,对四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以及深化治理期间的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四项治理工作总体情况、采取的主要治理措施、涌现的典型经验以及专项治理取得的主要成果与体会等,做到内容详实、数据确凿、案例典型、问题分析透彻、对策具体可行。请各市、省直管县安全监管局于12月10日前,将本辖区四项治理总结报告、《深化四项治理期间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四项专项治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和被关闭企业名单、取缔的非法企业名单报送至省安全监管局职业健康处。
联 系 人:王莉莉
联系电话:0551-2999554 0551-2999537(传真)
邮 箱:ahzyjk@163.com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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